1、申请前提:
(1)尝试阶梯水价的居民一户一表用户。
(2)用水地址对应的户籍,且人丁数在4人(不含4人)以上。
(3)无欠费。
2、提供资料:
(1)户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户口本不是所住地址的,需在本社区出具证明。
(2) 户主家人中,夫妻一方未在户口本上,需提供成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。
(3) 非户口本上的其他家人,以及出租人员均需提供本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明,暂住证有效期超过后我司将取缔该人员数。
3、执行周期为1年,1年后需重新解决,肇始日与阶梯水价执行肇始日一致(天然年月)。
4、当苦衷项:
(1)居住人员每年只能解决增长一次,不能反复解决;出租人员若有反复,以暂住证或居住证明开具功夫为准,之前提供将作废并取缔人数。
(2)一户2只及以上水表的,人数只能加在一只水表上,每只水表的年水量独立核算。
(3)居住人数在4人以上(不含4人),只针对年阶梯(一阶)水量进行增长,增长水量按54m?/人进行核实。用户在申请增长人丁数时,若是昔时累计用水量已经超出申请人数用水量时,则无法享受到申请增长的水量。
(4)用户在解决产权过户后,复原基础用水人丁。
温馨提醒:为预防进入阶梯后无法增长人丁数,请提前向辖区派出所申报解决暂住证、居住证手续。